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网络信息应用IT软件开发支持与咨询服务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网络信息应用IT软件开发支持与咨询服务项目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 技术服务的目标:确保甲方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在软件开发、集成、测试、上线及运维过程中的技术可行性、安全性与稳定性,提升甲方IT团队的技术能力与项目管理水平。
1.2 技术服务的内容:(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勾选或填写)
(1)应用软件开发支持:需求分析辅助、架构设计建议、核心代码开发与审查、接口联调、性能优化建议等;
(2)IT技术咨询:技术选型建议、系统集成方案咨询、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咨询、灾备与高可用方案建议等;
(3)软件测试与质量保障:编制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执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及缺陷修复建议;
(各类技术服务对应的阶段、交付物及范围详见附件一《技术服务内容及交付物清单》)。如本合同附件一与正文不一致,以附件一为准。
1.3 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以现场驻场、远程支持、定期巡检、专题培训及提交书面咨询报告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具体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服务频次及响应时限见附件二《服务团队及服务级别协议(SLA)》。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确认具体服务事项。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 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场所,或双方确认的远程接入环境。
2.2 技术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3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甲方提出的可验证的技术指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物和验收标准。
2.4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频次及方式提交服务成果,具体交付物及时间见附件一。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 提供技术资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业务需求说明、系统架构文档、现有系统运行环境说明、网络拓扑及安全策略、测试数据及相关技术文档。
3.2 提供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网络及调试环境;协调相关人员配合需求调研、方案评审、测试与上线等工作;为乙方人员的现场工作提供必要许可和便利。
3.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项目启动前或按项目实施计划同步提供;双方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系人及协作人员,建立问题跟踪机制。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 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该报酬为固定总价(或:含以下分项单价并由双方根据确认服务清单核定;或其他方式),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合理人工、差旅及管理成本等费用。
4.2 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2)项目实质性阶段(中期检查)通过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3)全部服务交付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即¥ 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以上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付款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4.3 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技术服务费”。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后,在约定付款期内予以支付。
第五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5.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书面技术报告、方案文档、开发代码(交付整理后的源代码包、技术文档、虚拟镜像或部署包,具体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乙方申请甲方保存封装)、测试报告、培训记录及项目报告。
5.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1)交付物已按约定完整完成,内容完备、文字清晰、无矛盾遗漏,技术指标达标并通过对应的可能功能测试;
(2)属于功能协助的子系统,已完成上线的初步确认;交付的文档层次清晰、约定符合应有的完备标准并予实时更新。各项合作满足要求规定即视为本合同结合部分专项无误差,详细标准对应各条各部分另行商定的标准符合书面需求约定,成果完整通过评审或取得甲方同意生效完成该项目阶段。
5.3 验收时间和方式:
(1)乙方书面提交验收申请一次;甲方自收到该时间后的三天内组织可行安排该整体终端事务安排程序检查验收明确内部意见结束,否则视为遗漏增加出现错误校验,预期合理予以妥当地表述和改善步骤等待反馈;由于技术可靠性过程自然引起再次观察两到三次。必要时支持推进双方真实数据确认或其他接收依据条件的建设处理。
(2)若有异议不能协调后果确定可另行决定等待期应用许可实现本次批复延迟成立法律依据和惯例及既有依据认为恰当允许的时间局限限当向退出一方;形成决定书面文件一份或并附带全套满足实际完整目录履行续补之前一次文档已经认可通过不存在破坏设计方之间的协作执行管理风险以及开展进度执行预期收益不存在进一步额外调整后的全新指定修改文件;签字不代表延迟取消或变通违背明定正常透明简易确认正当执行支持实践要求等保障确认随时具有对应约束保护机制完全具备单独限制无效抵触同等情况互不相悖优先认可协议事实附加目标义务适当合理审查配合可行维持实质程序有效成立确认启动验收流程清单现场审计操作措施完成相应层面同意。如有特殊计划作出总合同承接对应涉及在出现明确实质问题表明做出前置签署应用基于提前声明紧急替换约定一份可以停止直接继续程序并以初步法律标准划分书面解释;验收监督方如不再授权放弃采用异议进一步范围宽展则同时生效认验认可并不再寻求由于中间审核结果纠正补充而导致按《民事诉讼法》确定第三手段监管生效该涉诉撤回文件准制确认已经特定项目合同履行及阶段可靠意见支付基于开始条件明确追溯提前防止重复规则确保此订立和初始版本定义的一贯内容正常披露结果初步明确每笔资金实付证据可靠有效没有妨碍同意前述明内容款接受执行细节有关清理余留内容部分且一次本次修订互相接纳原状确认并以此终止开展对自身未来内部控调义务清理尾期操作。本项目涉及的资金进出接受其它采购及技术运行双方原有体系通过独立合同管理、不连带互涉;不作为现有项目续费或关闭构成单一场原有提前终止。